安乡县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5]4号)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月15日一2016年2月14日。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㈡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
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㈣违规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㈤违规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
㈥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㈧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㈨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㈩违规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十一)公务接待中违反“六个不得”、“七个严禁”;
(十二)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购物、看视频,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督查方式
㈠单位自查。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自查。
㈡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学校、医院和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根据职能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㈢暗访巡查。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通过“看、听、问、查”,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㈣重点抽查。督查组重点抽查被督查单位公务开支情况,乡镇要有针对性的抽查1个村居(社区)的公务开支情况。通过逐张检查单位财务票据,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在公务接待和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的问题。
㈤信访调查。对督查过程中涉及作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即时受理,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县纪委举报电话:0736-4313326 。
五、工作要求
㈠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作风建设自查纠治工作。
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每周五综合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县纪委统一处理。各乡镇纪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对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与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2)、问题线索汇总表(附件3),于2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36-4322328 。
㈢参与督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㈣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同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中共安乡县纪委
安乡县监察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