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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3-03 15:3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5]4号)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115日一2016214日。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㈡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

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㈣违规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㈤违规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

㈥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㈧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㈨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㈩违规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十一)公务接待中违反六个不得七个严禁

(十二)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购物、看视频,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督查方式

单位自查。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自查。

㈡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学校、医院和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根据职能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㈢暗访巡查。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通过看、听、问、查,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重点抽查。督查组重点抽查被督查单位公务开支情况,乡镇要有针对性的抽查1个村居(社区)的公务开支情况。通过逐张检查单位财务票据,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在公务接待和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的问题。

信访调查。对督查过程中涉及作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即时受理,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县纪委举报电话:0736-4313326

五、工作要求

㈠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作风建设自查纠治工作。

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每周五综合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县纪委统一处理。各乡镇纪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对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与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2)、问题线索汇总表(附件3),于214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36-4322328

参与督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㈣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同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中共安乡县纪委

                  安乡县监察局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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