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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7 09:41: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安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因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研究,对委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工如下:

  汪军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

  任长波  县纪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

  协助书记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主持县监察局(县预防腐败局)全面工作。主管行政监察、党风政风监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风建设、预防腐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干部人事、老干、机关支部、工作考核、全县追逃、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分管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

  刘连华 县纪委副书记

  主管案件审理工作,分管案件审理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潘  登  县纪委副书记

  主管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精准扶贫、机关后勤、财务工作,分管信访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刘  颖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协管纪律审查、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分管第三纪检监察室。

  陈利平  县纪委常委

  协管纪律审查、预防腐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协助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

  骆  勇  县纪委常委

  协管党风政风监督、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

  崔登华  县纪委常委

  协管纪律审查工作,协助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

  邱文杰  县纪委常委

  协管案件审理工作,协助分管案件审理室。

  罗志星  县监察局副局长

  主管宣传教育、综合信息、调研法规工作,协助分管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机关后勤,分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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