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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05 16:35:59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乡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村(居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单位、各乡()、村(居委会)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村(居委会)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订有关纪检监察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指导乡()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会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县直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委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委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390.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48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39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86.9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223.5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166.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用于案件查处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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