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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八条严禁”廉洁过“双节”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28 08:49: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县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通知,就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重申提出如下“八条严禁”:

一、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

二、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八、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强调,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严肃性,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主要领导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纪律的情况负主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贯彻执行中央纪委要求和本通知要求不作为、不积极、不严格的,要严肃处理;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进,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县纪委监察局开通举报电话(12388、4313326)和举报邮箱(axjwjbxx@163.com),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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