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廉洁安乡 !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廉政要闻>详细内容

安乡法院:用问责砥砺担当 我们一直在路上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7 21:00:06 浏览次数: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近期,安乡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条例》中详细阐述了为什么要问责,向谁问责,谁来问责,怎样问责等问题,《条例》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承担责任的担当精神,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有效举措。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权力都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将目光的焦点从权利转移到责任上来,到权责统一,时刻牢记“忠诚”、“干净”、“担当”的使命。现在有的同志思想观念不纯正,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干容易“出彩”的事,对于群众反映多、情绪大、难解决的问题采取“踢皮球”的态度,给群众留下了党的干部不作为的恶劣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要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勇气,毫无畏惧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

  担当有底线,问责划红线。有的同志工作作风不严谨,上下班纪律涣散。还有的干部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思想不纯正、态度不端正,对待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存在厌烦、抵触或者无所谓心理,存在消极应付思想,这些都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体现。《条例》的出台,健全了促进责任担当的倒逼机制,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我们要结合这次契机,将《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失责必问责,问责定追究。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条例》为我们解决了“问责难、难问责”的实践和操作问题,但还需要我们明确职责,一旦发现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落到实处,杜绝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懂得知法守法,还要加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牢固树立问责意识,激发担当活力,始终将群众的满意作为我们的最大追求。

  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用问责砥砺担当,我们一直在路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