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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来安开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和加强监督创新调研座谈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5-11 10:21:19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0日,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正处级监察员熊连初一行来安开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和加强监督创新调研座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汪军华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纪委班子成员、室主任,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负责人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谈举措、提建议。汪军华认为,践行“四种形态”,加强监督创新要做到“四要”。一是理解“四种形态”要“准”。“四种形态”的提出,意味着对违纪行为的查处更严、管党治党的任务更重、对纪检监察的要求更高。安乡县通过编制《纪检监察工作读本》,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等方式,推进以违法审查为主向违纪审查转变、以大案要案为主向抓早抓小转变、以管住“少数”为主向教育“绝大多数”转变。二是深化干部教育要“全”。建议各级党委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干部提高认识;各级党校要将“四种形态”列入培训重点,将培训范围从纪检干部向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干部逐步延伸,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三是落实“两个责任”要“实”。安乡县纪委根据全县各单位职能大小,将其划分为A、B、C、D四类,明确各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点,细化责任清单,推进责任落实。四是强化执纪监督要“严”。安乡县通过创新建立“6个3”作风监督评议机制、信访问题线索处置“1155”工作机制、分片协作交叉办案工作机制等,围绕“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1至4月,共立案50件,谈话函询17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人。

    熊连初指出,“四种形态”是可以转化的,其目的在于使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正常化。县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一定要抓住要害,通过通报曝光和组织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要重视公检法问题线索移交,建立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形成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合力。市纪委将进一步改革考核方式,设置更科学的考核办法,提高区县纪委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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