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县委2个常规巡察组、1个授权巡察组对深柳镇、大鲸港镇、黄山头镇、三岔河镇所属6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十三届县委前三轮巡察及市委提级交叉巡察所涉及29个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集中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综合情况通报如下:
巡察深柳镇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深不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差距,整改不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还有差距,吸取“衡南县社保基金案”教训不深刻,落实上级工作变形走样,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力度不够,垫付城乡居民医保款未收回,“禁捕退捕”工作坚持有松懈,非法捕捞现象依然存在,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有遗漏,村(居)“两委”履职尽责不力;集体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村级债权债务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较脆弱,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土地流转管理有欠缺,为民服务有差距;“两委”班子议事不严肃,公开不规范,村(居)民议事、监督流于形式,基层党建工作有缺失,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巡察大鲸港镇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存不足,发展农业产业思路不够清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风不实,耕地保护履职有欠缺,实施危房改造工作欠规范,推进当前重点中心工作存偏差;落实惠农惠民补贴政策有偏差,乱摊派增加居民负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主动,安全监管排查不力;村社干部履职不力,优亲厚友现象仍存在,形式主义仍有表现;村级财务管理偏混乱,套取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漏洞;党建引领意识还有不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村(社区)支两委对村民自治监管乏力,基层党建工作仍有差距。
巡察黄山头镇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耕地“双非”整改推进不力,债务化解不力,形成新债和隐形债务,安全隐患处置不到位,禁毒工作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报销不严格,“三资”清理不到位,集体收入流失,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范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力,为民服务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党员监督管理有欠缺,严格组织生活有短板。
巡察三岔河镇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惠民政策落实有欠缺,村集体“三资”清理不到位,村级集体经济虚假“消薄攻坚”,安全生产整治有欠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不足,图斑整改未到位;为民服务有欠缺,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套取惠农惠民补贴缴入村级专户,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临聘人员支出过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力;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力,村支部班子建设薄弱,基层党建工作仍有差距,选人用人程序纪律执行有偏差;落实上级整改不力。
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
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缺失,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分管领导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有差距,责任人履行巡察整改直接责任不到位;推动面上同类问题整改不力,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有规不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有缺失;边改边犯有所表现;领导决策有偏差,财务管理有漏洞,工程管理有短板,工会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在编不在岗清理不到位;返聘人员清理不彻底,临聘人员聘用不规范。
巡察过程中,对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