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乡县纪委县监委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安乡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乡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上级精神,中共安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机关与安乡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县委及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科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县委编委办核定,县纪委县监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从2019年决算编制构成看,我单位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安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牌子)、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食药工质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安乡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安乡县纪委县监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342.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长0.77%,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9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02万元,占78%;项目支出256.4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2.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长0.0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3万元,增长0.22%,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1.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905.02万元,占7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6.4万元,占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7.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5.45万元,支出决算为90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经费使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6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5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规范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长5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1万元,占42.7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59万元,占57.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9个、来宾4507人次,主要是公务工作餐、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53万元,是因为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本级公务车维修及装饰、保险、通行费、加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对部门整体绩效支出开展了自评,总体来看我委的各项工作推进良好,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力度有待加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的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安乡县纪委监委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0.92万元。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2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7万元,用于召开业务会议,人数303人,内容为专项清理、业务讲评、全会;开支培训费0.69万元,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人数114人,内容为“秋冬大练兵”纪检监察干部实战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公共安全管理的业务支出。
九、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幼儿教育的支出。
十、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部门培训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补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离休干部的住院等医疗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用于单位离休干部的其他医疗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用于单位干部的保健支出。
十七、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林业防灾减灾方面的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指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