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2020年安乡县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上级精神,中共安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机关与安乡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县委及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科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委编委办核定,县纪委县监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从2020年预算编制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内设科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安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审查调查业务、执纪监督业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办理案件及办案场所维修改造等专项资金。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安乡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758.8万元。
1. 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预算17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8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41.35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随着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要求,办案经费支出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贪反渎等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2. 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17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8万元,占67.6%,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4.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569万元,占32.4%,主要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0.25万元,资本性支出278.75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541.35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随着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要求,办案经费支出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贪反渎等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8.8万元,支出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54.82万元,占54.3%;机关商品服务支出519.85万元,占29.6%;机关资本性支出278.75万元,占1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8万元,占0.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541.35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随着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要求,办案经费支出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贪反渎等任务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公用经费229.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廉洁档案建设、信访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内部专网建设、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党风政风监督、扶贫工作、廉洁教育宣传、大案要案查办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7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7万元(大案要案查处专案),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30万元,增加40%。增加的原因是因本委现有公务车辆已无法满足办案需要、有重大安全隐患,预新购置公务车2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6 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等。
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安乡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8.75万元。
4. 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在加强政治监督、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持续发力,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完善巡察格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产业支撑融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年安乡县纪委监委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8万元。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