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安乡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安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
中共安乡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6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安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安乡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上级纪委部署和县委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的湖区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护航中心大局;强化日常监督,注重“四种形态”层层设防;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强化标本兼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政治巡察,切实增强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强化责任压实,凝聚管党治党强大合力;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
大会号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的湖区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